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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及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单位遴选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1175

一、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招标编号:FJMUSJ202001

二、项目概况:审计20141月至20194月期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及院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

1

口腔医院党委书记及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单位遴选

1

9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发证部门审验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受聘于投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审计要求

1、总体要求:了解附属口腔医院的整体情况,准确反映并客观评价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及院长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重大经济决策、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

2、审前调查及出具具体审计方案时间为202121日前;现场审计开始时间为2021224日,且不少于30日历天。

3、拟派出的项目组审计成员不少于5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且含有熟悉招投标政策的专业人。(现场审计期间每日驻点人员不少于5人)

六、确定成交人办法

项目单位按规定选取3人组成评标小组,逐一与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少于两家)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未第二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分数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确定排名顺序。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本项目最终确定成交人一名。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11109:00-10:00

递交地点: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行政楼C413

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11110:00

磋商地点: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行政楼C413室。

九、磋商公告时间:自20201230日至2021110日止。

公告网址: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

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公示后3日历天。

十、报名方式:投标人填写《竞争性磋商报名表》(附件1),于202116前发送至邮箱:fmusjs@fjmu.edu.cn

十一、磋商文件组成

(一)报价部分:报价一览表;

(二)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资格标准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技术服务商务响应部分(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完成)

1、投标人简介、审计人员安排及审计项目清单;

2、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的范围、方向、目标及审计资源安排等);

3、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涉密部分可遮掩)。

4、投标自评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磋商文件制作说明:

①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格式(附件3)制作磋商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③证件或证明资料等为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④以上三个部分的文件合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一并装袋密封。

十二、付款方式: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三方(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成交人)委托审计合同。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一次性支付全部审计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联系人:林大柱         联系电话:22862140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所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竞争性磋商报名表.docx

附件2: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xlsx

附件3: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docx


 

                福建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