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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与易耗品采购、领用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471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采购及领用

1.各实验室根据实际需求在中心会议提出议题;

2.讨论通过后填写《临床技能教学中心物品采购申请单》,提交中心主任签字确认;

3.签字确认后,单次采购总价低于5万元,各实验室自行登录学校“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采购;

4.单次采购总价高于5万元,需提交申请,交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

5.如需低值易耗品不在“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目录中且总价低于1万元,可自行采购并填写《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非定点采购清单》;

6.如需低值易耗品不在“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目录中且总价高于1万元,需向至少3家商户询价,并登陆设备与实验室网站下载《福建医科大学低值易耗品询价记录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非定点采购清单》,由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自行购买;

7.采购物资到货后,验收工作必须由包括采购人在内的2名工作人员参与清点验收入库;

8.物品到货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医科大学低值易耗品及材料验收、领用单》,“采购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领用人”没有限制。

二、低值耐用品采购及领用

1.  单价高于200低于1000的物品适用此办法;

2.  参考低值易耗品采购及领用1-7点;

3.  采购物资到货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登陆学校“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填写低值设备建账入库;

4.  低值耐用品由领用人管理,至少使用1年后才申请下账。

三、仪器设备采购及管理

1.  各实验室根据实际需求在中心会议提出议题;

2.  讨论通过后,各实验室自行登陆学校“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填写《设备采购申请》,网上提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打印表格提交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

4.  如仪器设备急需使用且总价低于1万元,可补充填写自购说明,经中心主任签字后,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自行采购;

5.  仪器设备到位后须由至少3名工作人员参与验收;

6.  到货安装投入使用的30个工作日内登陆学校“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7.  仪器设备由领用人负责保管及维护(参考福建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闽医大〔2003〕文343号),需做到账、物、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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