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保卫〔2015〕07号
各学院(部);各研究院(中心);机关各部门:
现将《福建医科大学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5年3月30日
福建医科大学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属地管理原则,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学校保卫处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按计划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本省生源的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的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地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四条 省外生源户口迁入学校的,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户口迁移要求统一办理落户手续,过后一律不再办理。
第五条户口未迁入威廉希尔体育:的学生,由学校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统一办理暂住户口登记,若学生需要使用《暂住证》的,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保卫处录入个人信息后,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第六条 来校正式工作的教职员工需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的,除提供户口迁移证、工作证、居民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黑白照片外,毕业分配至威廉希尔体育:工作的教职员工还需报到证复印件,工作调动的还需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第七条 在本校集体户口集中管理的教职员工,其新生婴儿可按规定落户。因住房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从集体户口迁出时,其子女户口应随同迁出。
第八条 学生就读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毕业离校时,依据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就业方案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 因升学、转学、退学、工作调动等原因零散离校的师生员工,应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持有关文件证明、个人户口单页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十条 须注销户口的,持注销者身份证、个人户口单页、相关文件证明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凡初次申办、到期换证、遗失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由本人持个人户口单页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
第十二条 因个人工作需要须借用户口单页的,可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借用人必须保持户口单页清洁、完整。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原《福建医科大学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03]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