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保卫[2016]2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根据《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医大保卫〔2015〕28号)和《威廉希尔体育在上街校区开展校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大保卫〔2015〕29号)要求,从2016年3月21日起,学校将禁止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及无牌无证机动车进入校园,并协同福州市公安局上街交警大队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对停放在校园内的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摩托车、电动车进出校园实行通行证制度,进出时实行IC卡读卡开闸通行(摩托车通道)。
2.合规摩托车、电动车可于3月18日前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IC卡),办理时填写《福建医科大学车辆信息登记表》并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3.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校园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的清理整治工作。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车辆信息登记表》
福建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