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体育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闽医大〔2011〕224号

发布时间: 2011-08-01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474

各学院(部)、机关有关部门、附属医院及各教学医院:

现将《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奖学金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一年八月十一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811印发



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特长,创造优异成绩,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每年出资21万元,设立协和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对象:在威廉希尔体育:入学满一学年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和普通本科(含高职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本科生”)。

第三条   评选名额:协和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3名,并从中评出3名特别奖。其中研究生评选10名,本科生评选23名。

第四条 奖金标准:协和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特别奖每人每年10000元。

第五条  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协和奖学金申报条件

研究生参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申报,从当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

(二)本科生协和奖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班级)前8%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在本年级(班级)前8%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上学年体育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协和奖学金特别奖申报条件

符合协和奖学金申报条件,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协和奖学金特别奖:

1.所修必修课均达8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或竞赛活动,取得良好成绩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获得相应证书;

4.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经校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且有突出表现,并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得到相关报道;

6.关心、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学校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方案,推进学校教学建设或教学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

7.其它经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突出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六条  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接受学生申请,组织班级同学无记名推荐,辅导员组织班、团干部、学生代表评议通过,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当年度获奖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协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七条  学校统一制作并颁发奖励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奖学金评审办法》(闽医大[2010]59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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