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体育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61
威廉希尔体育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继续做好威廉希尔体育:帮困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学杂费减免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6号)文件,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申请对象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生;家庭收入少,经济负担重,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学生数25%);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

220149月前入学本学年全年在福州大学城校区就读且符合闽侯上街失地子女减免资格的学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学年不予减免学杂费:

因违纪在处分期;因课程不及格原因而编级;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退伍复学学生按照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文件精神,已申请办理相关学费资助,此次不再给予减免。

二、学费减免额度

各学院按学校下达减免额度(含失地子女减免金额)统筹做好学生减免工作。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如SOS儿童村学生,全额减免学费;

2、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如建档立卡的学生,且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以减免50%及以上的学费;

3、对20179月以来个人或家庭突发变故,因故致贫,难以支付部分学费的学生,且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减免额不低于学费的20%

4、其他特殊情况,学院可酌情考虑。

三、学费减免程序

学生本人于319日(星期一)前向所在班级提交《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并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在线申请。经班级奖助评议小组评议推荐,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初审,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减免对象及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公布减免名单,并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将减免名单报财务处办理减免手续,并将纸质盖章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闽侯上街失地子女减免条件的学生,由学院汇总报送,经学生工作处审核确认后方可给予减免(名单可附在学院汇总名单后,并加备注说明为失地子女)。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17330日(星期五)前报送《学院学费减免工作情况表》(附件3)、《学院学生减免名单汇总表》(附件4)至学生服务中心。以上材料要求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201746日(星期五)前完成学杂费减免发放工作,并将发放凭证复印件、《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按汇总表序号排列)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

五、工作要求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国家及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学院要予以重视,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将有关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位同学。

2、学校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对于在减免工作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

3、学费减免工作要结合“奖、助、贷、勤、补”等资助政策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通过不同的资助形式相互补充,力戒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必须实现减免额度全落实,从而达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4、加强资助信息隐私保护。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应及时从官网上撤下

七年制临床医学第六、七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直接参照研究生资助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赵传春联系电话: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fjmu.edu.cn

附件:1、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各学院减免额度表

      3、学院学费减免工作情况表

      4、学生减免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38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版权所有:福建医科大学 闽ICP备0500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