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体育做好2019-2020学年助学对象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145

各学院(部):

为继续做好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学杂费减免实施细则》(闽医大〔2011〕136号)要求,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助学对象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申请对象

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助学对象的学生;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及其他政策性要求需要减免的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助学对象,当学年不予减免学杂费:

因课程不及格原因编级的;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的;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处于违纪处分期的。

3.退伍复学学生按照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此次不再给予减免。

二、学费减免额度

各学院按学校下达减免额度统筹做好学生减免工作。

1.助学对象A类中属于兜底对象的学生,且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全部减免学费或减免50%及以上的学费;

2.2019年11月以来因故致贫,且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减免额不低于学费的20%。

3.其他特殊情况,学院可酌情考虑。

三、学费减免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经班级奖助评议小组评议推荐,辅导员初审,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减免对象及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公布减免名单。同时,将减免名单报财务处办理减免手续,并将纸质盖章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学院学费减免工作情况表》(附件3)、《学院学生减免名单汇总表》(附件4)至学生服务中心。以上材料要求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学杂费减免发放工作,并将发放凭证复印件、《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按汇总表序号排列)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助学对象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国家及学校对受助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将有关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位同学。

2.严密组织。学费减免工作要结合“奖、助、贷、勤、补”等资助政策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通过不同的资助形式相互补充,力戒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必须实现减免额度全落实,从而达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3.注重细节。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加强资助信息隐私保护,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应及时从官网上撤下。


附件:

1.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各学院减免额度表

3.学院学费减免工作情况表

4.学生减免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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