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编号:FYZB-G2-2009009
二、 项目名称:包1福建医科大学演播室声学灯光装修工程
三、 施工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四、 招标方式:校内招标
五、 工程发包价:包1: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柒佰陆拾肆整(¥127764)。
六、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七、 工期:包1: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接到委托方电话通知后第二天进场,工期为30个日历日。
八、 投标保证金:包1:人民币贰仟元(¥2000)整。
九、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投标产品中:所投标的设备属于
3、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视音频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具有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与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声频系统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音视频工程资质证书。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或以上的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演播室工程施工经验。
7、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8、具有马上进场施工的各项条件和能力。
十、 评标、定标:1、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用随机抽取法。详闽建筑【2007】35号文规定,即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被限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两家的,则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评标价,以评定的最低评标价的报价方作为中标方,两家投标人均应进行二次报价,未予二次报价或放弃二次报价的投标方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以二次报价为准。
十一、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
十二、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采用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工程量清单文件及工程控制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份,工程施工设计图纸1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83569183 83569187 8356936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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