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应聘人员缴验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招聘 岗位 | 资格条件 | 招聘 人数 | 备 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
教师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博士学位 | 1 | |
免疫学 | 博士学位 | 1 | | |
病原生物学 | 博士学位 | 1 | | |
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硕士学位应聘人员须“211工程”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硕士学位应聘人员须“211工程”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 |
公共管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2009年应届毕业生 | |
仪器分析 | 博士学位 | 1 | | |
药物分析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2009年应届毕业生 |
二、聘用人选的确定
1、招聘工作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2、拟聘人选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综合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
联系人:黄有钦,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福建医科大学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