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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招聘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08-06-06 浏览次数:234

福建医科大学系财政核拨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2008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和人数

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岗位1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就业指导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承担就业指导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

2、招聘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师岗位的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公共管理学科中与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相关的专业;

3197712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考试考核办法

1、招聘工作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数在10名以上,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不带入面试。

2、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3拟聘用人选按照学校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在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www.fjmu.edu.cn)首页通告栏内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考核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事厅网站(www.fjrs.gov.cn)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五、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626日前将毕业生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送(寄)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邮编:350108,联系电话:22862961,联系人:杨老师、胡老师。

如进行笔试,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104号文规定和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每个应聘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

 

 

 

福建医科大学  

○○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