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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6-12-13 浏览次数: 157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科学高效、以人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实验室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对实验室事故(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3.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建立分层指挥、统一协调,各负其职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检验、应急处置等各项应急工作。

4. 快速反应,立足自救。在实验室事故(事件)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所属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室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1.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小组组长由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卫学院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实验室各相关负责人和学院各学系主任担任。

2. 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

3.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校党委办公室总值班室: 22862555 后勤管理处:22862870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2862543 保卫处:22862110

公卫实验中心办公室:22862379(科研) 22862592(教学)

校医务室: 2286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