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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人:陈珊珊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10

医大医技[2019] 1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减少和预防突发性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及时、高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院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一般事故(IV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应把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及时采取避险措施,优先进行人员抢救。

(二)快速响应,分级负责。学院实验室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各单位应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到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针对危险事故类别及分级,规范处置,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的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培训教育、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条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学校预案,学院应急处理的是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院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局部受到影响,但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故或事件。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领导为负责人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Ⅰ、Ⅱ、Ⅲ、IV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学院危险源特点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实验室事故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四)及时、准确地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第三章 事故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

第六条 各单位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对可能引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

(一)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报告人→单位安全责任人→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类别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含危险废物)事故处置办法

(一)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故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工作人员应保护、封锁现场,立即逐级报告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必要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在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容器破裂、洒漏等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外漏时,须采取简单、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

1.疏散与隔离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应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若为易燃易爆品大量泄漏,应立即切断事故区电源、严禁烟火、做好隔离,在自行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2.泄露源控制与处理

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关闭阀门,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露源,注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三)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化学品急性中毒事故多因意外事故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对应不同中毒事故,及时做好现场抢救。

1.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送入医院就医。

2.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立即送入医院就医。

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送入医院就医。

(四)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旦起火,很有可能引发爆炸,危险性、破坏性极大,因此,在保证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

2.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4.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条 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涉及的病原微生物菌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实验过程不慎感染人体,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以防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1. 实验室发生--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2.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泼溅在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2-0.5%的过氧乙酸、0.5-10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3.病原微生物泼溅到眼睛,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器冲洗,必要时送医治疗。
   4.当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并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第十条  医疗/化学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医疗废物主要是在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将会对师生及环境造成很大威胁

医疗/化学废物种类

    1.感染性废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细菌、病毒代谢产物,孢子,活/减毒疫苗;送实验室做化验的标本;科研和实验室产生、储藏的培养物/皿;废弃的血液;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2. 病理性废物:是指医疗或病理实验室产生的人体、动物或组织标本。

3.损伤性废物:主要包括注射针、刀片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    

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等。

(二)危险废物处置

1.感染性、病理性废物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实验活动结束后立即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2.口罩、帽子、手套、棉签等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黄色转运箱处理。废弃注射器的针头玻片、碎玻璃、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利器必须用专用锐器收集任何锐器容器盛满3/4后须封闭转运。

3 .产生的污水医疗废液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潜在危险的,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必要时请专业公司协助处理

第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处置

(一)压力容器事故类型及处置

1. 泄漏引起人员烫伤:由于法兰、阀门等密封面及本体发生泄漏时,或容器爆炸时,高温介质将引起人员烧伤、烫伤。可采取局部降温,紧急喷淋系统冲洗持续半个小时,根据程度决定是否采取包扎创面及送医院救治。严重烫伤出现休克、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

2.泄漏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或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3. 超压或超温引起爆炸: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失效;误操作;周边环境温度骤升等因素都可能引起超压爆炸;当爆炸发生时在保障人员安全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对于无毒非易燃介质,要打开放空管排汽,对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开放空管,但要将介质通过接管排至安全地点; 属超温引起的超压,可喷淋冷却以降温。

)气体钢瓶事故处置

1.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对可燃气体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

2.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助人员。

3.气体钢瓶爆炸时,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4.如为较大事故,应即时拨打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电话或拨打110 报警。

第十二条  其他部分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一)实验室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做好现场急救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第五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条 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条 事故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上交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十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  

第十条  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  83569534

教学实验中心电话83569211

第十条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